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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投融资:改革与风险防控需并重

[ 字号:   ]发布时间:2013-5-16 信息来源:城建集团 浏览次数:8355
    城镇化的推进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随着各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大量的资金投入,如何筹措发展资金、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下力气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形成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对此,受访专家表示,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体制改革与拓宽融资渠道需并重。
  
  地方债压力不容乐观
  
  四川4.3万亿元、贵州1.7万亿元、浙江未来五年投资超10万亿元、广西1.5万亿元、江西6694亿元、广东7869亿元、云南3770.55亿元……在刚刚过去的三个月里,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投资规划。而就目前各地已公布的数据看,全国各省、市、区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已逾20万亿元。
  
  投资的实现需要资金的后备支持。而地方政府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渠道资金相对减少,投资偏好所带来的债务风险也不容忽视。
  
  “这20万亿元的投资规划同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实行的4万亿元投资计划有本质的区别,它是各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的一个长期规划。但若后期出现资金链断裂,则有可能引发局部性金融风险,加剧地方债务风险。”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实际上,近几年地方债的压力已不容乐观。审计署资料显示,未来三年将有超过35%的地方性债务到期,其中2012年、2013年到期的额度分别约为1.8万亿元和1.2万亿元,合计占2010年底债务余额的28%左右。与此同时,包括惠誉、穆迪等国际评级机构,则以“中国经济转型可能面临的波动以及不断积聚的地方债务风险”为由,先后下调了中国主权信用评级和展望。
  
  市政债拓宽融资渠道
  
  地方债务规模在短期内的过快增长给地方财政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近年来,在房地产市场“火热”的时候,土地收入占各地方财政收入将近一半,但在楼市调控政策的持续发酵下,各地土地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情况还会有反复,但是在今后一段时期里,土地收入不再成为各地财政收入“金矿”的趋势不会改变。地方政府摆脱土地依赖、解决债务危机已迫在眉睫。
  
  而在采取措施控制地方债务风险的同时,加大投融资渠道疏通、开辟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已成为业内的共识。“单一的投融资渠道难以满足发展的要求,需要建立多元化的融资体系,才能推动城镇化建设和发展。”中央财经大学校长王广谦日前表示,首先是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结合城镇化规划,增加政府投资资金。其次可以发一些债券,允许地方发行市政建设债券。在西方国家城镇化过程中,市政债券的发行起了重要作用,值得借鉴。此外应重视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也可以做一些融资,并把城镇化建设作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支持重点。
  
  “我国城镇化进程正在加快,拓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非常重要。其中,市政债的方式在实现地方政府自主权扩大方面具备独有的特点,而且还能强化地方政府必须自己还债的意愿,可以借鉴。”牛犁如是说。
  
  资料显示,与银行贷款比,市政债是在金融市场上的公开融资行为,需要披露信息和获得相应的发债评级,债券价格可以及时反映地方财力的稳健状况,既面临较强的市场约束,也有助于激励地方政府通过改善当地信用状况降低融资成本。而与一般公司债相比,市政债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授权公营机构发行,还会面临相应的财政纪律约束。央行早在今年初发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就提出,市政债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融资工具。
  
  体制改革与创新并重
  
  值得注意的是,在应对地方债务问题上,体制改革和方式创新也被提到了新的高度。央行行长周小川日前表示,对于一部分存在偿还风险的贷款,一方面我们要高度重视风险,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中国在城镇化进程中,金融市场还应该考虑通过改革、通过引进新的金融工具、通过规则的制定和调整来使一些有综合收益或者有社会效益的项目融资能够获得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的支持。
  
  另外,为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银监会4月15日下发了《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继续强化融资平台信贷的监管。
  
  “在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拓展地方融资渠道方面,未来还需进行更加细致和有力的改革;在操作上,也要坚持方式创新。”牛犁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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